当不当值都是子弟兵
——记第七届吕梁市道德模范、兴县消防救援大队代理中队长郭志强
□ 本报记者 高茜
今年32岁的郭志强现在是兴县消防救援大队的一名代理中队长,也是第七届吕梁市“见义勇为”道德模范的获得者。他见义勇为的事迹每每提起都让人觉得钦佩万分,看到记者要采访,郭志强连连摆手:“不用写我,不用写我,其实我也没做什么……”
“一身正气,阳光豁达。”记者在办公室见到郭志强时,扑面而来的就是这样的精气神。随之映入眼帘的还有一摞大小不一的“红本本”:“责任制考核先进个人”“先进个人”“先进工作者”“比武竞赛第一名”“纵深灭火救人操第一名”……
这些荣誉都是郭志强忠实履行一名消防员、一名子弟兵职责和使命的最好证明。1991年出生在临县的他从小就有一个“英雄梦”,长大后每次看到电视里、街上的征兵广告他都热血沸腾,2009年他如愿参军,2011年12月从部队退伍后入职临县消防救援大队,直到2023年3月调任兴县消防救援大队。
近10年时间里,郭志强共计参加灭火救援战斗300余次,抢救被困人员60余人,抢救财产价值超过百万元。在日常工作中,他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思路,创造性地开展工作,任劳任怨,严格履行自身职责。在作战训练方面,他用心学习钻研创新作战训练安全理论,尽力将部队的优良传统注入每名指战员的血脉,不断提振指战员的精气神。面对改革转隶人心浮躁,他以“多彩警营文化”为阵地,在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期间,组织全体指战员开展宣誓签名、娱乐活动及谈心谈话等方式着力打造拴心留人的工作环境,极大地激发了指战员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。
谈起获得“见义勇为”道德模范的事情,他不好意思地挠头说:“其实我只是做了我该做的事情而已,在不在岗位遇到紧急情况我都会冲上去。”
2016年的秋天,一次休假回村时,一辆农用的三轮货车车厢上冒着熊熊火光,司机手足无措,车上还拉着一车货物,周边行人乱成一团,看见这样的情况,郭志强二话不说立即冲上前指挥驾驶员立马熄火停车远离现场,自己跳上车开到了相对空旷的路边,并且迅速疏散了周围群众,拿起车载灭火器,在没有任何防护装备的情况下,不顾危险,毅然冲上前去进行灭火。时间一分一秒过去,虽说是凉爽的秋天,但郭志强累得满头大汗,二十分钟后成功灭火。
“司机当时都吓傻了,不知道怎么处理,后来等他冷静下来之后,我给他发送了一些资料,提醒他行驶途中如果出现类似情况应当立即停车、熄火、断电,拨打电话求助……”回忆起这件事情,本来比较腼腆的郭志强滔滔不绝。他说事发后几天他都没缓过神来,但当时那辆三轮货车因为线路短路火势正处于猛烈燃烧的阶段,火苗距离油箱位置很近,周围还有其他私家车,如果火势继续蔓延,其他车辆也有被殃及的危险,那后果将不堪设想,所以必须迅速处理才行。
问及当时无任何防护装备的他其实可以选择报警处理,而且也不在执勤和上班时间,他可以选择其他处理方式,为何却毫不思索冲上前去,他只说了一句:“我是一名子弟兵,看到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,我责无旁贷。”
无独有偶。2020年春节期间,正在街上采购年货的郭志强途经城区二道街时,发现一名男子鬼鬼祟祟、神色慌张地向他跑来,不远处隐隐约约听到一名中年妇女大喊“抓小偷、抓小偷”,他凭着敏锐的判断力,迅速锁定了嫌疑人,说时迟那时快,郭志强一个箭步冲上去,将小偷一把从身后抱住,这才看到小偷手里拿着一把小刀,小偷拼命挣脱,挥动着手中的小刀划向郭志强,他忍住疼痛抱住小偷不放,夺下他手里紧攥着的小刀。不一会,附近派出所的民警同志到了现场后,郭志强立马将小偷交由公安机关处理。
“这就是当时那名群众送的锦旗。”郭志强指着墙上一面写有“见义勇为 为民解忧”的锦旗说道。事后不久,那名妇女拿着锦旗送到他的手中,激动地对他再三表示感谢。郭志强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追阻盗窃嫌疑人,最终为群众挽回损失的英勇行为,彰显了他敢于担当与奋不顾身的高尚品质,被单位评为年度“先进个人”。
郭志强说:“遇到这种事,脑子里的第一反应是马上冲上去,其他什么也没想。我做的是正义的事,正义是不需要条件的,不需要深思熟虑的”。
郭志强作为一名消防员,在工作时,每一次着装出发,都是生与死的考验,每一次警铃骤响,都是血与火的逆行。在不工作时,他也从未忘记自己是一名子弟兵的身份,用自己的无悔青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默默奉献,始终用一颗对党、对人民的诚挚之心,履行着一名消防员、一名退役军人的神圣职责,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铮铮誓言。
“看似偶然之举,实则担当之行。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,郭志强同志都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。”这是同事们听到他见义勇为事迹后的评价。
“我自己当兵三年,加上平时在消防大队接受的训练,当群众的生命财产遇到威胁的时候,不管当值不当值都必须往上冲。”郭志强说,每每遇到紧急情况,自己一定会一往无前,永不退缩。
“我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事。”采访结束时,郭志强又一次对记者说道。